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菜谱 / 2. 蒸肉皮的水以没过肉皮为宜。 小帖士-食物相克: 猪肘:猪肉不宜与乌梅、甘草、鲫鱼、虾、鸽肉、田螺、杏仁、驴肉、羊肝、香菜、甲鱼、菱角、荞麦、鹌鹑肉、牛肉同食。食用猪肉后不宜大量饮茶。 木耳(水发) :木耳不宜与田螺同食,从食物药性来说,寒性的田螺,遇上滑利的木耳,不利于消化,所以二者不宜同食。 | 上一个 查看全部 下一个 |
2. 蒸肉皮的水以没过肉皮为宜。 | |